關于翻印《關于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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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日照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山海天旅游度假區(qū)黨群工作部,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翻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科技部關于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9〕40號)翻印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下載:1.6關于翻印關于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pdf
